如实上报免予处分,举报查实予以奖励
日前,山西省应急厅决定在山西全省所有煤矿开展宁静生产危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严厉攻击种种不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运动。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事情分3个办法组织实施。一是企业自查自改。各煤矿企业比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全面自我排查,对查出的宁静危害隐患要挂号造册,剖析原因并接纳相应整治步伐,凭据“三定”“五落实”要求逐项整改到位。二是市县全面检查、集中整治。各市县应急局对煤矿开展宁静生产危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催促检查。三是省级督导检查。山西省应急厅将建立专项督查组,适时对各市县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事情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关于自查中发明重大事故隐患并按划定如实向监管部分上报的,煤矿宁静监管监察部分将不再予以处分。关于自查自改搪塞了事、借整改之名行生产建设之实、以保供名义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和保存重大事故隐患拖延整改等行为,将予以严肃问责处理。对举报煤矿企业保存重大事故隐患仍组织生产建设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划定予以奖励。
山西省应急厅要求,各级应急治理部分要催促煤矿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改全笼罩,做到不漏一矿、不落一人,井上井下全系统、各环节、所有作业所在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要严密防备极端天气、瓦斯超限、设备超负荷运行、顶板以及水害等危害。用好信息化手段,坚持线上巡查和线下核查相结合,特别是要对恒久停产停工和待关闭的煤矿增强巡查排查,确保做到真停产、真放假。